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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 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会展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9 16:54:5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省直各有关单位,省贸促会,海口、三亚、儋州、琼海市会展 主管部门,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各会展行业协会及会展企 业:
为做好2025年度省级会展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海南省支 持会展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旅规〔2020〕11号,下称《管 理办法》)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计划于2025年度在我省举办的下列专业展览或会议:
(一)省政府重点培育的现有品牌专业展览或会议。
(二)首次在我省举办列全国同行业内规模排前三名的专 业展览(参考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2023年度《中国展览数据统 计报告》细分行业排名)。
(三)首次在我省举办有4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香 
港、澳门、台湾地区,下同)代表现场参会,且高端嘉宾总人 数达8人及以上的高端国际专业会议(不含境内党政机关工作 性会议、联欢联谊类会议以及节庆、赛事类活动等)。
(四)2020年9月以来列入省级会展支持计划且获得省级 会展资金支持不超过三届的现有专业展览或会议。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共2项。
(一)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展览名称、举办时间及地点、 项目收支预算明细、展览面积、参会人数、会议日程、会场使 用面积、参会高端嘉宾名录、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主要内容。
(二)承诺书。不同主题的展览或会议承诺书主要内容如 下:
1.首次申报的专业展览,须列明展览面积并承诺展览面积 达到全国同行业内规模排前三名,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2.省政府重点培育的现有品牌专业展览或上一年列入省级 会展支持计划继续举办的展览,须列明展览面积并承诺申报的 展览面积不小于其上一届规模。
3.不在《2023年度中国展览数据统计报告》细分行业范围 之内的专业展览无需提供承诺书,由负责推荐的省级产业主管
1高端嘉宾是指境内外国家或地区现任副部级以上政府官员(查询相应国家或地区政  府官方网站)、诺贝尔奖获得者(查询诺贝尔奖委员会官方网站)、中国科学院或  中国工程院院士(查询两院官方网站,包含外籍院士)、长江学者(查询教育部官  方网站)、世界500 强企业中国区副总裁及以上人员(采用《财富》排名)、全球  排名前50 大学的教授(采用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简称 ARWU) 等六类专业人士。
 
部门(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和列入省级财 政预算单位的重点园区,下同)提供省政府同意支持的文件。
4.高端国际专业会议须列明参会人数以及总人数不少于8 人并与会议主题关联紧密领域的现场参会高端嘉宾名单(含国 别及单位职务、层级等),并承诺现场实际参会代表来自4个及 以上国家或地区。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2024年9月30日前,申报单位按照项目主题性质向 相应的省级产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其中商贸行业类专业 展览或会议需征得省商务厅相关业务处室同意后,向中国国际 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申报。
(二)2024年10月31日前,省级产业主管部门按照《管 理办法》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后,编制本行业2025年度省级会展 项目计划及资金预算提交省商务厅进行符合性审查。
四、其他要求
(一)各省级产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引进符合本行业、本领 域发展需求且规模大、层次高、带动作用好、具有国际影响力 的会展项目,认真做好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评估工作。
(二)高端国际专业会议在举办前应按有关规定向省外事 主管部门申报审批,经批准后再举办。
(三)省级会展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应按照《省级会展 资金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及时提交省级产业主管部门审计 
 
审核。
(四)省级产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管理办法》和《海南省 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会展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琼商展 函〔2023〕48号)的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审计及资金拨付工作。 
 
附件:1.省级会展资金申报材料要求
2.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表
 
\海南省商务厅
2024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盘五山、陈才树,联系电话:
65239479 、65306231)
 
抄送:省财政厅

附件1
 
省级会展资金申报材料要求
  
省级会展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应及时向省级产业主管部 门提交下列资金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其中:纸 质版资金申报材料应按照以下所列明的材料顺序排列、编制目 录、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资金申 报材料应为PDF 格式并且内容须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致。
一、专业展览
(一)《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表》;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 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活动总结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展览规模、采购商 及参展商数量、项目收支情况、及展览成果情况等内容);
(四)体现展览现场全貌的视频与照片、会刊;
(五)场地租赁合同(包括场地使用面积等内容)与发票、 宣传广告合同与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材料复印件;
(六)现场展位布置图(包括展览总面积、展位数量等内 容);
(七)参展商名录(包括参展商名称、国别、联系人及电 话、展位号等内容); 
(八)采购商名录(含采购商名称、国别、联系人及电话 等内容);
(九)主办单位超过一家的,应提交其他共同主办单位的 申报授权文件。
二、专业会议
(一)《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表》;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 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活动总结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会议规模、项目收 支及会议成果情况等内容);
(四)体现会场全貌的视频与照片、会刊;
(五)场地租赁合同(包括场地使用面积等内容)与发票、 宣传广告合同与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材料复印件;
(六)会场布置图(包括会场总面积、座位数量等内容);
(七)参会高端嘉宾名录(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联系方式、国别、个人简介等内容)以及现场参会照片;
(八)参会代表名录(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国别等内容);
(九)主办单位超过一家的,应提交其他共同主办单位的 申报授权文件。
 
附件2
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行业类别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举办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举办时间 年  月    日 一       年  月   日 展期或会期天数  
实际收入 万元 实际支出 万元
宣传费用 万元 项目利润 万元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会议实际 规模
实际参会总人数(人)    
 
 
展览实际 规模
参展商总数(个)  
参会高端嘉宾人数(人)   展位总数(个)  
境外参会代表总数(人)   境外参展商总数(个)  
会场使用总面积(m²)   展览总面积(m²)  
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进行全国或全球首次发布(展示)数量  
 
备注
本表为申报单位在会展项目完成后,向省级产业主管部门申报奖励资金时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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